有關教育部及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函以,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,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
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34231A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3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40013606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(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.04.09新北教人字第1140604350號函及新北市政府114.04.10新北府人力字第11406721821號函)
(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.04.09新北教人字第1140604350號函及新北市政府114.04.10新北府人力字第11406721821號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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