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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大陸委員會函以,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、假日赴陸,均應依規定期限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,並於差勤管理系統登錄

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4月10日總處培字第1140014105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
(新北市政府114.04.22新北府人考字第1140775323號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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