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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114學年度寒假本土語【閩南語文】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能力認證研習

認證報名資格

一、通過教育部或成功大學辦理臺灣台語/閩南語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(含中高級)者。
二、本市持有臺灣台語/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而仍有意願進修者。
三、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公立幼稚園)退休教師,持有99年起教育部辦理之臺灣台語/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(含中高級)證書者。
四、若已參加國立成功大學主辦之2025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,因成績未公布未能取得中高級證書者,請繳交附錄六切結書,並依規定重新上傳成績單。
五、其他縣市人員,符合上列參加資格者。

報名時間

即日起至115年1月5日中午12:00止,逾期不受理。

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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